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湘传媒发〔2024〕37号

关于印发《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附属小学:
现将《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8日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发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项目,是指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开展建筑物和构造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等(包括附属道路、环保、绿化、排污等公共设施的工程类项目)。
第三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学校成立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实行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发展规划处、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别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涉及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重大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的变更、造价调整、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 后勤基建处是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基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保修全过程管理,代表学校行使建设单位职责。
第三章 立项与设计管理
第七条 校园规划是学校确定建设项目、开展基本建设的重要依据,后勤基建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校园规划,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校内公开发布并书面告知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校园规划,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学校财力,科学编制基本建设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和投资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批。
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应严格按照校园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分步执行,履行完成校内决策程序并经省教育厅初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核项目资金来源和省发展改革委立项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项目立项批准后,学校应严格依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编制设计任务书并按规定组织设计方案招标,委托中标的设计单位认真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规定分别报住建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条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组织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第四章 预算编制与施工报建
第十一条 后勤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审计处负责复核。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完成后,后勤基建处负责项目施工报建,及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完成其他报建手续。
第五章 采购与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基建项目及其相关的货物、服务采购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基建项目合同管理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施工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基建项目开工前,后勤基建处应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施工单位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相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严格落实国家、省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后勤基建处执行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员(甲方代表)制度,在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代表学校履行好建设方职责。后勤基建处对每个项目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员,负责工程的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 后勤基建处负责审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管实施;依据国家规范、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根据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工期目标,及时掌握现场施工质量与进度等信息,采取措施不断进行动态控制,防止拖延工期和不合理抢工。学校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委托监理;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后勤基建处组织监管,其中技术复杂或施工难度大的项目可委托监理。
第七章 变更与签证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控制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基本原则,严禁擅自变更,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投资,新建项目的变更量应控制在合同价款的5%以内。
第十九条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基建项目施工组织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学校后勤基建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会商后,按以下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1.变更费在5万元以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勤基建处现场施工管理员→现场审计人员→后勤基建处→审计处→分管后勤基建工作校领导审批。
2.变更费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勤基建处现场施工管理员→现场审计人员→后勤基建处→审计处→分管后勤基建工作校领导→校长办公会审定。
3.变更费1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勤基建处现场施工管理员→现场审计人员→后勤基建处→审计处→分管后勤基建工作校领导→党委会审定。
第二十条 工程签证(非代建项目)。
1.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应提出几种方案并初步预算出工程量和费用,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学校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初步预算费用进行签证和请示。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控制各种签证,所有签证应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2.工程签证必须按本制度第十九条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审批签字方能生效。
3.隐蔽工程施工应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人员复检后通知后勤基建处,后勤基建处接到通知后会同审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按签字程序报批签证。
第八章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第二十一条 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报告以后,后勤基建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地勘、质监、安监等有关单位、学校项目建设组织机构成员及成员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国家、省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学校基建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组织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移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组织资产交付使用;后勤基建处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应向省教育厅报送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 基建项目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由后勤基建处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期限,责成项目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保修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维修。
第九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筹措和落实已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证项目建设正常的资金需要。
第二十四条 财务处负责基建资金的筹集、安排与管理。后勤基建处负责基建资金的使用与控制。基建资金应依法严格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挤占、截留资金。使用中央或省财政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须严格执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基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等按国家、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后勤基建处配合财务处按照计划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次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书面报省教育厅。
第十章 基本建设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后勤基建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整理、汇总后将项目档案资料移交学校档案室管理,并提交住建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凡纳入工程技术档案的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在各施工阶段,应及时按《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目录》(见附件10)检查资料收集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竣工验收时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册,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工程档案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十一章 代建工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代建工程管理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取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监督与评价
第三十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规定。建设项目管理应当作为学校事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和学校教职员工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后勤基建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基本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将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推进学校基本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纪检监察处采取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信箱,受理对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并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审计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基建项目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程序,项目未经审计不得竣工结算。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建立省属高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主动接受基建项目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学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图纸会审和交底记录
2.XX项目付款申请报告
3.工程洽商函
4.工程现场签证单
5.临时用工或设备核定通知表
6.工程验收表
7.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8.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验收表
9.XX工程施工前期资料目录
10.XX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目录
11.XX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2.财政结算评审申报资料目录
13.送审承诺书
附件1:
图纸会审和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
| 时间 |
| |
项目名称 |
| 地点 |
| |
后勤基建处 项目负责人 |
| 主持人 |
| |
序号 | 图号 | 图纸问题 | 会审(设计交底)意见 | |
|
|
|
| |
①施工单位 |
| |||
②监理单位 |
| |||
③跟踪审计 |
| |||
④设计单位 |
| |||
⑤勘测单位 |
| |||
⑥代建单位 |
| |||
⑦后勤基建处 |
| |||
⑧其他相关部门 |
| |||
备注:本表适用于代建制项目及非代建制项目。
代建制项目: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参与。非代建制项目:①②④⑤⑦⑧参与。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2:
项目付款申请报告
致: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对于 项目(与合同名称一致),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合同的约定(见合同第几条第几款规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审核批复。 款项请支付至以下收款信息(与合同一致): 收款单位: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支付资金比例 |
1 | 合同金额 |
|
|
2 | 第一次付款金额 |
|
|
3 | … |
|
|
4 | 本次付款金额 |
|
|
5 | 累计已付款金额 |
|
|
项目经理(签名): 施工单位(公章):
日 期: | |||
备注:本表适用于代建制项目及非代建制项目。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3:
工程洽商函
施工单位: 洽商记录编号:
项目名称 |
| 日期 |
| ||
合同名称 |
| ||||
提出部门:□甲方 □乙方 □监理方 | |||||
洽商事项及概算金额 |
项目经理: 日期: | ||||
洽商复核 | ①监理单位意见 | 签字: 日期: | |||
②跟踪审计意见 | 签字: 日期: | ||||
③设计单位意见 | 签字: 日期: | ||||
④相关单位意见(如有) | 签字: 日期: | ||||
⑤代建单位意见 | 签字: 日期: | ||||
⑥后勤基建处意见 | 签字: 日期: | ||||
备注 | 1.非代建制项目①③④⑥参与洽商; 2.代建制项目①②③④⑤⑥参与洽商; 3.本表根据签证变更金额按相关规定报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 ||||
附件4:
工程现场签证单
合同名称 |
| 签证 编号 |
| |||||
施工单位 |
| 签证 时间 |
| |||||
签证内 容摘要 |
| 签证施 工位置 |
| |||||
具体签证内容
|
| |||||||
会签栏 | 施工 单位 | 监理 单位 | 建设单位 | |||||
现场管理 | 后勤基建处 | 审计处 | 分管后勤基建工作校领导 | |||||
|
|
|
|
|
| |||
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意见 |
| |||||||
备注: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5:
临时用工或设备核定通知表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编 号:
致: (施工单位)
监理工程师及日期:
建设方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日期:
|
后勤基建处负责人(签发): |
施工单位(签收): |
备注:此表适用于以计日工及包干方式进行计量的零星工程及设备核定,本表适用于非代建制项目,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6:
工程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
验收时间 |
| ||
施工方 |
| ||
工程内容 |
| ||
验收结果 |
| ||
使用部门 |
| 设计单位 |
|
后勤基建处 |
| 监理单位 |
|
国有资产 管理处 |
| 地勘单位 |
|
审计处 |
| 质检单位 |
|
财务处 |
| 安检单位 |
|
纪检监察处 |
| 其他相关单位 |
|
校领导 |
| ||
附件7:
编号:
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工程名称: |
| |||||||||
致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兹申报 年 月份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元,请予以核定。 附件: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
| |||||||||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
| |||||||||
统计表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申报额 | 核定额 |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预算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 ||||||||||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日期: | ||||||||||
说明 | 此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单位上报监理公司,由建设单位审定后,同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 | |||||||||
报审日期:年月日 单位:元
附件8: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施工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 |
| 验收时间 |
| ||||||||
建筑面积 |
| 开工时间 |
| ||||||||
已支付比例及金额 |
| 确认人 |
| ||||||||
验收部位 | 本次验收内容 | 工程清单数量 | 本次 完成量 | 备注 | |||||||
施工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总量 |
|
|
| ||||||||
备注: | |||||||||||
验收会签栏 | 施工单位 | 监理 单位 | 建设单位 | ||||||||
主管 | 负责人 | 工程 总监 |
施工管理
| 审计 | |||||||
现场管理员 | 后勤基建处 | 分管后勤基建工作校领导 | 审计员 | 审计主管 | |||||||
|
|
|
|
|
|
|
| ||||
备注:本表可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9:
工程施工前期资料目录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2 |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计划批文 |
|
|
3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
|
|
4 |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 |
|
|
5 | 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文件及图样 |
|
|
6 |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
|
|
7 | 工程设计技术资料 |
|
|
8 | 工程招、投、中标文件材料 |
|
|
9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施工许可证 |
|
|
10 | 工程定位测量、地下管线等资料 |
| · |
11 | 水文、气象资料 |
|
|
12 |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
|
|
13 | 工程监理技术资料 |
|
|
14 | 工程竣工图(含土建、建筑、结构、水电、气等) |
|
|
15 | 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
|
|
16 | 设计工程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函等 |
|
|
17 | 节能、环评、其他应归档材料 |
|
|
(以上资料根据工程实际增减)
附件10:
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目录
1 | 施工许可证 |
|
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书 |
|
3 |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图审机构验收备案意见书 |
|
4 | 规划许可证、城乡条件核实证书 |
|
5 |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
|
6 | 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备案证 |
|
7 | 清理“两欠”证明 |
|
8 | 节能资料 |
|
9 | 工程质量保修书、保证书、说明书 |
|
10 | 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及验收申请报告 |
|
11 | 建设工程质量评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A2表) |
|
12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核查记录表 |
|
13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
|
14 | 质量验查报告(设计、勘察) |
|
15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
16 |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
|
17 | 湖南省工程安全监督申请表(AJ1) |
|
18 | 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评价报告(AJ4) |
|
19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
|
20 |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AJ6) |
|
21 |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记录 |
|
22 |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档案 |
|
(以上资料根据工程实际增减)
附件11: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 | 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总结、验收资料 |
|
|
2 | 《工程竣工资料合格证书》 |
|
|
3 | 工程接收证书 |
|
|
4 | 工程维保协议 |
|
|
5 | 工程决算或决算审计文件 |
|
|
6 | 竣工结算备案表 |
|
|
(以上资料根据工程实际增减)
附件12:
财政结算评审申报资料目录
1 |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送审单 |
|
2 | 立项批复 |
|
3 | 概算批复文件及概算书 |
|
4 | 施工图纸 |
|
5 | 经项目单位审核并签章的竣工图纸 |
|
6 | 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及经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现场地形地貌图(只要求新建项目提供) |
|
7 | 招标上限值评审报告及工程量清单 |
|
8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补遗及招标答疑,其中:投标文件中套价部分需提供纸质版本和软件电子版本 |
|
9 | 中标通知书 |
|
10 | 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
|
11 | 工程变更及签证资料,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 |
|
12 | 工程会议纪要 |
|
13 | 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 |
|
14 | 电子资料(施工图、竣工图、投标报价、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 |
|
15 | 其他有关资料 |
|
。
附件13:
送审承诺书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由我公司承建的贵校 工程,送审造价为:金额(大写)
(小写) 。
本工程已于 年 月 日按合同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等相关工作,送审资料符合要求。
现承诺如下:
1.所报审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本单位承诺按实编制竣工结算,其中合同价以外的报审工程结算误差不超过10%。超过10%时,超额部分审核费由本单位承担并直接在结算款项中扣除。
3.对审阶段遇有争议之问题,按合同协商解决。
特此承诺。
对审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送审单位:(盖章)
送审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