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办法

发布者:吴艳芳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101

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湘传媒党202038




关于印发《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现将《食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食堂管理办法



                 中共湖南大众传媒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1020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

食堂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内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长沙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院食堂工作由后勤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学院食堂实行托管制。

第二条学院食堂坚持为师生员工服务,接受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第三条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引进学院食堂托管餐饮企业。

(二)负责指导托管餐饮企业协调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制定食堂工作规范与流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负责托管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师生投诉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六)指导餐饮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第四条学院食堂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托管餐饮企业为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后勤处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和卫生防疫工作。(三)保卫处负责及时清理校内私自设立的食品摊点。

第五条实行民主监督管理。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收集并反馈师生员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对食堂饭菜价格、质量、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加强食堂食品采购管理。原则上要求托管餐饮企业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到合法经营、证件齐全、物美价廉的单位统一采购。采购食品时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检验报告单,明确生产日期、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七条严格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管理,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一)通过直观或视频网络传输技术监管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二)公开展示食品粗加工间(区)、烹饪间(区)、专用操作场所、清洗消毒间(区)。

(三)公开展示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

第八条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管理。

实施餐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加强食品价格的监督与管理。食堂应设置合适比例的高、中、低档菜品,稳定食品价格和质量,严禁随意涨价。设置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关注市场行情,建立保供稳价工作机制。

第十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食品台账、食品留样、食品安全卫生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制度或学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