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办法

发布者:吴艳芳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48

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湘传媒党202040




关于印发《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现将《绿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绿化管理办法





                   中共湖南大众传媒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1020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

绿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法所称绿化管理是指校园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基建办公室负责制定校园绿化总体规划,组织绿化施工;后勤处负责校园绿化日常养护与管理;其他部门协同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规划纳入学院校园建设整体规划。编制绿化规划要考虑地形地貌、周边区域功能、人文条件、园林化发展目标及校园文化特色等。规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一般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四条校园绿化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校园内功能区绿地、校园内道路两侧及附属绿化带、学生公寓公共绿地、规划预留绿地、附属小学绿地等。

第五条绿化项目的规划与设计依照学院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绿化的日常养护与管理,纳入物业服务协议

第六条加强校园绿化日常养护与管理

(一)适时做好花草树木的修剪整枝。

(二)勤除杂草垃圾,确保绿地、园林、花坛内无杂草、无藤蔓、无白色垃圾。

(三)及时除虫和做好白蚁防治。

(四)适时合理施肥,确保花草树木生长旺盛。

(五)做好抗旱保苗工作,及时浇水,防止花草树木枯萎;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六)对死亡、损毁、残缺的花草树木进行补栽。

(七)做好绿化设备及农药化肥的购置和管理。

第七条在绿化养护与管理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者,责令限期整改或返工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者,追究责任。

第八条校内基建工程及其项目工程施工确需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须事先向学院申报,经批准后,由后勤处安排绿化养护人员处理方可施工。

第九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占用校内绿地和规划预留绿地;严禁在校内绿地和规划预留绿地中种植瓜果蔬菜、放养家禽家畜、搭建违章建筑等;严禁砍伐、移植、毁损校内任何树木。 

第十条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宣传工作,增强师生爱护花草树木的意识,营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十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制度或学院有关规定执行。